巫术和法术有什么区别?
巫术是企图借助超自然的神秘力量对某些人、事物施加影响或予以控制的方术。法术,本为“法”和“术”的合称,本来是由战国末期韩非提出。他认为商鞅重视“法”",而申不害重视“术”,这两者都不够完善,因此主张二者兼用,故常在著作中以“法术”二字连用,后人亦称“法术”为法家之学不过,“法术”还有一个重要含义几乎与“巫术”相重叠,那就是指方上或术上:用以惑人的神秘手法。这不是偶然的,也并非古人故意将二者混淆。它说明在巫术的发展过程中,其涵盖面非常的广泛,以至于人们可以使用不同的字眼来表述它丰富的内涵,这也是巫术文化影响深远的又一个有力例证。至今“法术”与“巫术”的重叠义项仍然还被当做一种对“巫术”的比较权威的定义,比如《辞海》中就这样来解释“巫术”:“利用虚构的‘超自然的力”来实现某种愿望的法术。”巫术,在国际上用“ magic”来表示,而在中国则以“作法”或法术相称。国际上已把巫的活动、作法上升为一种学术术语,并赋予它以科学的概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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