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-- 清·郑大枢 风物吟 其二

【题注】此组诗收于余文仪《续修台湾府志》〈艺文〉,又载薛志亮《续修台湾县志》〈艺文〉、陈培桂《淡水厅志》〈文徵〉、连横《台湾诗乘》、陈汉光《台湾诗录》。【按】① 作者注:「优童皆留顶发,妆扮生旦,演唱夜戏。台上争丢目采,郡人多以银钱、玩物抛之为快,名曰『花鼓戏』。」② 作者注:「制纸灯如飞盖,箫鼓前导,谓之『闹伞灯』。」③ (此诗又载许成章《高雄市古今诗词选》)。(吴福助编校)
上一篇:岁月不饶投老身,历书又换一年新;才非应世寿何用,诗未登堂学已贫 | 当代·陈振家 投老自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