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-- 清·周芬斗 留题诸罗十一番社

【题注】(此组诗收于余文仪《续修台湾府志》〈艺文〉、又载连横《台湾诗乘》、陈汉光《台湾诗录》。连横注:「十一番社者,今皆为我族居矣,辟田庐、长子孙,以发扬种性,而所谓断发文身者,已不可睹,天演之酷,宁不惧哉!兹录其诗,以验消长,勿使后人复哀后人也。」)。(麻豆社)【按】① 编者按:「箐」,连横《台湾诗乘》作「箭」。② 杨永智编校③ 编者按:「桄」,连横《台湾诗乘》作「槟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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