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-- 元末明初·王逢 感宋遗事

【按】① 至元十三年正月,伯颜丞相入杭。二月起宋三宫赴上都。五月,见世祖皇帝。寻命幼主为检校大司徒,封瀛国公。十二日,内人安康朱夫人、安定陈夫人、二侍儿失其姓,浴罢肃襟闭门,焚香于地,并雉经死。衣中有清江纸书云:不免辱国,幸免辱身。不辱父母,免辱六亲。艺祖受命,立国以仁。中兴南渡,踰三百春。躬受宋禄,羞为北臣。大难既至,守于一贞。焚香设誓,代书诸绅。忠臣义士,期以自新。丙子五月吉日泣血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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