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-- 清·陈维英 留髭自咏 其四

【题注】作者注:「余辛未生,己未留髭」。廖汉臣注:「辛未,嘉庆十六年(1811);己未,咸丰九年(1859)。作者四十九岁时作。」编者按:从此首以下至〈赋得竹声兼夜泉得声字五言六韵〉,皆收于陈维英《偷閒集》。【按】① 抄本注:「『后』字一作:『异』。」② 作者注:「唐卢延让诗:『吟成几个字,撚断数茎髭』。又宋陆游诗:『世事长吟费撚髭。』」③ (此诗又载赖子清《台湾诗海》)。(黄哲永、施懿琳编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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